摘要: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纠纷中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存在障碍。“相当性”是实践中裁判者未能清 晰证成因果关系的主要原因。因果关系在个人信息纠纷损害赔偿责任中非事实认定问题,需要法规范上的判断。在现有规范 未明确因果关系判定标准的情况下,可借助规范目的说降低相当因果关系说中“相当性”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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