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财产权理论主要集中在《道德形而上学》的“法权论”中,不同于洛克以劳动为中介的占有,康德通过普 遍意志确立了理知的占有,因此,其财产权是人与人之间的法权关系。在对财产权的论述中,康德提出了三个公设:普遍的 法权法则、实践理性的法权公设和公共法权的公设,分别解决法权是如何可能的,财产权是如何可能的,以及国家制度为什 么对人而言是必要的等问题。 关键词:法权;财产权;自由;理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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