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为官不为”现象成为制约政府政治效能和治理目标的重要障碍。尽管 法学基本理论已经对不作为问题进行相应的阐释,但是作为一个政治术语,其由独特的内涵特征和范围界定。官员的“为官不为” 概念并非是一个简单的“为”与“不为”行为问题,它不仅涉及到行为人的主观认知能力和客观行为能力认定,而且还涉及到党纪、 国法、道德不同视域下的范围界定,甚至还涉及到“公、私”二元模式的考量。因此,明确“为官不为”的内涵与范围不仅是一个 重大的理论问题,还是一项重要的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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